您好,欢迎来到问政鹰潭!

首页 >关于低保户标准

问政详情

  • 问政时间:2025/2/5 13:23:05 匿名网友  对  市民政局部门  提问 问政类型:咨询

    低保户的认定标准 低保户子女能否购买汽车(包过二手车) 购买标准是多少金额 别人赠与的车辆有没有标准

官方回复

  • 回复时间:2025/2/6 9:59:37 回复部门:市民政局

    您好: 关于“低保户认定标准”问题,根据《江西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赣民发〔2020〕7号)第五章第二十四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经济状况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确认给予最低生活保障:(一)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二)家庭金融资产总额低于户籍所在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含2倍);(三)家庭成员名下无机动车辆(不含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辆、二轮和三轮摩托车)、船舶、工程机械和大型农机具;(四)家庭成员名下无工商登记,不存在雇佣他人从事各种经营性活动的行为;(五)家庭成员名下拥有的住房不超过1套,且名下无商铺、办公楼、厂房等非居住用途不动产;(六)家庭成员无买卖有价证券或者其他商业投资行为;(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关于“低保户子女汽车购置”相关问题,根据《江西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赣民发〔2020〕7号)第五章第二十六条,非共同生活的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赡养、抚养、扶养家庭原则上不予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一)拥有2套及以上产权房,且家庭人均建筑面积高于户籍所在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建筑面积;(二)有非经营性机动车辆(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辆除外)、船舶、工程机械或者大型农机具,且交易价格高于户籍所在地当年度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三)人均金融资产超过户籍所在地上年度居民可支配收入1.5倍;(四)在各类企业中认缴出资额累计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