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湖区商务局回复:我局工作人员9月18日下午分别联系了求助人及阳关天地相关负责人,该商户交过押金4000元,其中2000元为给房地产的租金押金,2000元为给阳光天地商管的物业费押金。该商户与阳关天地的合同4月18日到期后,阳光天地将商户的申请退物业费押金的材料上报至集团,并按程序已通过审批。
9月18日上午,求助人已到该公司办公室询问退款进度,相关负责人表示10月份会到账。因申请退押金的商户数量庞大,现集团在排队付款中,求助人和阳关天地相关负责人均表示,阳光天地女人街已有部分商户收到了押金退款。求助人已了解以上情况,若10月还未收到物业费押金退款,可再次向我局反馈,我局将督促企业做好退款事宜。
求助人的另外2000元押金为房地产收取,我局无权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