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朋友您好!接到此建议后,我委高度重视,立即向人民医院了解相关情况。现医院给出以下回复:关于您提出的借鉴贵溪市做法、优化鹰潭人民医院北院区停车管理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首先,关于“在医院门口设立社会公众停车场”的建议。此类涉及医院范围以外的公共用地规划建设,确需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牵头,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统一布局。医院作为医疗业务机构,无权在院外市政道路或公共用地自行建设停车场。
其次,关于“在院内设立社会公众停车场”的建议。医院现有停车资源已处于饱和状态。院区停车位需优先保障危急重症患者转运、行动不便患者就诊以及急救车辆、医疗物资运输等特殊需求,同时兼顾医务人员基本通勤需求——这是保障医院正常运转、维护患者“生命通道”畅通的基本前提。目前院内停车位在就诊高峰期已饱和,不具备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条件。
此外,医院作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治安保卫重点单位,需对院区人员和车辆进行必要管理。非就诊及非公务车辆大量进入,不仅会挤占有限的急救资源,也可能带来消防通道堵塞、院感防控难度增加等风险隐患。因此,目前仍需以保障医疗服务有序运行为首要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