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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请相关部门认真负责起来遛狗不拴绳的问题

问政详情

  • 问政时间:2024/9/3 18:24:53 匿名网友  对  月湖区部门  提问 问政类型:投诉

    遛狗不拴绳的处罚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未按照规定采取这些措施的,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处罚。法规 二、遛狗不拴绳的处罚措施 (1) 对于遛狗不拴绳的违法行为,相关部门会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这是初次违法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的处罚措施。 (2) 如果违法行为人逾期不改正,即未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纠正措施,相关部门将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同时,相关部门还可以委托动物诊疗机构、无害处理场所等代为处理违规犬只,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难道法律就是摆设?还是根本相关单位就没认真对待,多次反应正大街10栋2单元的狗不牵绳随意楼道走动没人看管,3单元麻将馆的狗任由活动,给的回复就是说人家有狗证,我没办法,只能劝导,这样他们更肆无忌惮了,早上刚去说完,下午就放狗随便了,不给处罚他们哪里有听,而且这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狗出户必须牵狗绳,希望相关部门认真对待,

官方回复

  • 回复时间:2024/9/25 17:33:53 回复部门:月湖区

    月湖区城管局回复:接到投诉后再次安排队员进行劝导,外出遛狗要牵好遛狗绳。后期我局仍会持续加大巡查力度,同时对全区范围内加强文明养犬的执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