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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贵溪市翰林嘉苑物业不作为的情况

问政详情

  • 问政时间:2025/8/8 11:06:39 匿名网友  对  贵溪市部门  提问 问政类型:投诉

    贵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我是贵溪市翰林嘉苑10栋1单元东2002室的住户,2025年7月27日,楼下19楼的住户向我反映其卫生间滴水,后我立即联系我的装修师傅,因其在西安,8月2日回来,3日下午就过来查看了情况,我们立即决定4日返工将卫生间地砖破坏重做防水,后将地砖打开后,查看到地砖下面的泥土均是干燥的,说明水不是从卫生间漏下去的,我方尽到了应尽的责任,有照片和19楼的住户查看为证,后经查看是主排水管漏水导致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第283条之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共有部分,由业主共同管理或委托物业公司管理。若漏水主管道属于楼栋公用设施(如主排水管、主供水管),维修费用由物业公司承担(从物业维修基金指出),经和物业协商,物业公司称一层对一层负责,只要漏水就是上一层的责任(有聊天截图为证),三方调解时,我方将民法典条文与其讨论,物业经理说我不看我不看,就是你们的责任,无法进行沟通,因物业公司蛮不讲理并无法沟通,我们对物业公司不信任,为保障我方合法权益,希望贵溪市住建局介入核查并书面回复,我方希望有法有理有据沟通调查,尽快解决问题,我们将卫生间地砖破坏后已经多日未使用(锁了卫生间门,楼下还一直在滴水),5口之家非常的不方便,造成了极大的不便,希望你处解决为盼。

官方回复

  • 回复时间:2025/8/8 11:24:31 回复部门:鹰潭日报

    此问题已经移交给贵溪市处理,待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