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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中兆城南府的拆迁户为什么可以独立做牌坊

问政详情

  • 问政时间:2026/1/21 21:00:51 匿名网友  对  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部门  提问 问政类型:投诉

    在同一个小区,拆迁户和商品户为什么待遇,政策完全不一样,小区内物业费不一样,对待拆迁户的行使职权也不一样,是不是觉得拆迁户人多,不好管理才放任他们的行为?同一个小区,是大家的,怎么可以为所欲为,政府及相关部门如果不采取行动来制止这种行为,后续我们的作为也希望相关部门也不用来制止

官方回复

  • 回复时间:2026/1/26 15:06:23 回复部门: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您好,经核实,中兆城南府小区共有住房12栋,其中拆迁户安置房有4栋外加1#楼2单元。现场察看并无独立做牌坊,只是在拆迁户安置楼坚立了“曹坊彭家活动中心”字样。经询问高新区综合执法大队,不属于违章搭建。 居民反映物业费不一样,经了解商品房物业费为1.8元/㎡/月,此收费标准经物业管理部门备案,并且在商品房购房合同已注确。拆迁户房屋产权属于安置房,物业费收费标准,物业公司参照了周边小区安置房,以及鹰潭其他安置房标准,执行1.2元/㎡/月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