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投诉人:鹰潭市中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投诉受理部门:鹰潭市高新区住建局物业科 + 市场监督管理局
投诉事由:鹰潭市中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无合法依据对小区拆迁户、购房户实行差异化物业费标准,购房户收费1.8元/㎡远高于拆迁户1.2元/㎡,且无合同约定强制收取装修押金,涉嫌价格欺诈与违规收费。
具体事实:本人为鹰潭市中兆城南府小区购房业主,自收房以来,中兆物业单方面要求购房业主按1.8元/㎡缴纳物业费,而小区拆迁安置户仅按1.2元/㎡缴纳,同小区享受同等物业服务却执行双重收费标准,物业未提供经业主大会/业委会审议通过的差异化收费合同,也未出示物价部门备案文件及政府指导价依据 。同时,物业无购房合同/装修协议明确约定,强制收取3000元装修押金,未告知押金共管账户、退还时间及验收标准,违反2026年物业新规中禁止强制收取装修保证金的要求。提出异议,要求出具收费依据并退还押金,物业以“小区规定”为由推脱,未给出任何书面答复。
整改诉求:
1. 要求物业立即停止差异化物业费收费,按公平原则统一小区收费标准,公示合法的物业费定价依据及物价部门备案文件;
2. 要求物业退还本人已缴纳的物业费超额部分(1.8元/㎡-1.2元/㎡),并公示全小区购房业主超额收费的退还方案;
3. 要求物业在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强制收取的装修押金,若有验收要求需出具书面的装修验收标准及流程;
4. 要求主管部门对该物业的违规收费行为进行调查处罚,并将整改结果书面告知本人,同时在小区公示栏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