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问政鹰潭!

首页 >关于地下车库停放电动车是否符合消防要求

问政详情

  • 问政时间:2026/5/18 11:13:09 匿名网友  对  月湖区部门  提问 问政类型:投诉

    月湖海亮首府地下车库长期混停电动车和机动车,尤其部分电动车直接停在车位和机动车挨着停放,该问题已经反馈多次。 根据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机动车库与非机动车库(尤其是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必须进行有效的防火分隔,具体要求如下: ‌必须设置独立防火分区‌: 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应与机动车停放区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小时的防火隔墙‌ 和甲级防火门完全分隔,防止火势蔓延。若共用地下空间而未设实体墙隔离,即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禁止混停混放‌: 多地消防部门明确指出,地下车库内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混停、且未落实防火分隔的行为,违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属于典型火灾隐患。 请问是否符合?

官方回复

  • 回复时间:2026/5/18 11:23:05 回复部门:鹰潭日报

    此问题已经移交给月湖区处理,待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