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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贵溪上班,原户籍鹰潭月湖区,想落户至贵溪,想了解贵溪目前贵溪落户政策
根据《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七十九条 公民因工作调动、公务员录用等原因申请 迁移落户的,应当向迁入地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组织、人事或者劳动部门批准证明; (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三)迁移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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