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承租家庭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进行调换或互换:
1.承租家庭共同申请人增加或减少2人以上(含2人)的;
2.承租家庭增加离异后抚养的未成年子女或事实婚姻出生的未成年子女,且现承租房源不满足户型分配原则,没有三代人或旁系亲属;
3.承租家庭成员中有患重大疾病或中重度残疾,要求在同-小区安排调换适当楼层或跨小区调换电梯房源的;
4.承租家庭要求调换至其他保障房小区方便直系亲属或监护人照顾生活起居的;
5.承租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或年龄大腿脚不便的,不适宜居住楼梯房或高楼层电梯房的;
6.承租的房源因漏水严重等原因不适宜居住,或修缮价值不大的;
7.承租家庭要求就近医院治疗方便或小孩就近读书的;
8.承租家庭双方协商同意,不突破户型分配原则,经住建部门复核同意后可互换;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调换的情形。您可将您家庭满足以上条件之一的情况反映至民欣佳园管理站并提出申请,经我中心复核同意后,在有套型匹配的房源的情况下进行调换。承办单位:市住房保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