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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详情

  • 问政时间:2026/1/14 13:30:13 匿名网友  对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  提问 问政类型:求助

    婚前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婚后配偶不能作为共同还款人用公积金一起还款,配偶名下也无房产,导致配偶公积金无法使用,长期闲置,据了解其他地方这样的情况是可以共同使用公积金还款的,为什么鹰潭不行

官方回复

  • 回复时间:2026/1/21 10:23:25 回复部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您好!此前鹰潭市婚前公积金贷款婚后配偶暂不能作为共同还款人,主要因政策且系统未开通此项业务。现结合群众需求与政策优化,该业务已可办理。详情请咨询:0701-6258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