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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公积金提前还款申请期限变更利息沿用旧贷款台账

问政详情

  • 问政时间:2026/9/1 11:21:06 匿名网友  对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  提问 问政类型:咨询

    我前段时间去公积金办事处提前还款后申请期限变更(缩短期限)业务,业务办理完成后在手机查看了每月还款金额,发现与我计算的相差七八十元,经过我反复测算得出,每月还款额是沿用了旧贷款利息台账,将原剩余应收本息减去提前还款的金额除以还款期限得出来的,根本不是用新的剩余贷款本金来计算每月还款额,导致最后总利息相差2万多元,我想咨询下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办理这个业务是系统里只能这一种变更方式,还是说可以用新的剩余贷款本金来做,如果是可以用新的,我是否可以去窗口申请变更。

官方回复

  • 回复时间:2026/9/15 9:14:13 回复部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期限变更后的月还款利息计算方式,住建部在2018年的《全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中已经明确公布,我中心也是参照执行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等额本息法为:每月还款额 = 剩余本金 × [月利率 × (1 + 月利率) ^ 剩余期数] ÷ [(1 + 月利率) ^ 剩余期数 − 1]​等额本金法为:第t期月供 = 剩余本金 ÷ 剩余期数 + 剩余本金 × 月利率 × (剩余期数 − t + 1) ÷ 剩余期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