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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星河汇违规建垃圾场。住建、城管部门执法不力!

问政详情

  • 问政时间:2026/9/4 15:19:28 匿名网友  对  月湖区部门  提问 问政类型:求助

    中兆星河汇一号苑小区地下室,把原本的人防车位,违规建设了几个大型垃圾场,每个垃圾场约30多个平方。垃圾场经常囤积大量废弃物品,造成非常多的扰民问题和安全隐患: 第一,扬尘污染非常大,停放的车辆经常厚厚一层灰。 第二,污臭气体在地下室不易散开,让居民不堪其忧。 第三,很多垃圾是易燃物品,消防隐患非常大! 第四,装修材料乱丢,妨碍通行,好几次居民汽车轮胎被散落的钉子扎破。 第五,客梯沦为垃圾通道,每天业主乘坐电梯都要与垃圾桶为伍,臭不堪言。 这种情况已经持续将近十年了!群众苦不堪言,向鹰潭市政府反映过,没有解决问题。住建、城管、消防、人防办等部门不作为,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管理图省事、乱作为,把老百姓问题不放心上,不当一回事。 现在借助贵单位平台,看看是否能解决问题。 几点质疑和诉求,请市政府予以解决(住建部门、消防部门、城管部门、人防办等)。 1.擅自改变人防工程和地下车库用途,建设垃圾场,有没有通过人防办、住建、城管等部门的规划和审批? 2.建设垃圾场选址,有没有经过垃圾场周边全体业主同意?建设程序合不合法? 3.垃圾场对居住环境的恶性影响(蚊虫、异味、卫生防疫、消防安全),是否符合环保要求? 请求鹰潭市政府以人民为中心,改善人居环境,消除安全隐患,拆除违规垃圾场,恢复原本停车位、人防工程的用途,还给居民一片清洁、清爽。不胜感激,谢谢政府!

官方回复

  • 回复时间:2026/10/16 11:23:07 回复部门:月湖区

    月湖区住建局回复:收到群众情况反映后,我们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核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现场核查,并向城管部门了解,建筑垃圾收集池暂无不允许设置在地下室的规定,为满足业主装修垃圾投放需求,而设立建筑垃圾收集池。后期因小区装修户数逐步减少、入住人口增加,现只保留建筑垃圾收集池2座。按照分类要求,建筑垃圾池不能投放生活垃圾,现已督促物业在池边增设了生活垃圾桶。但仍有业主为图省事,将生活垃圾丢进建筑垃圾池内,我局已督促物业加强巡检频次,将混放的生活垃圾分拣处理。建筑垃圾采取按车次清运模式,难以实现每日即时清运,会存在建筑垃圾临时堆放情况。现已督促物业每日安排保洁人员开展洒水降尘作业,每月对垃圾池区域实施蚊虫消杀,最大限度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已让物业在垃圾池周边配置消防设施,秩序岗人员每日开展巡查,如发现易燃物品会第一时间予以隔离。 针对业主反映的安全顾虑,我局已督促物业企业新增巡更点位,进一步加密巡查频次、强化巡查管控,切实防范火灾隐患,杜绝火灾事故。针对业主提到电梯内有臭味的情况,经我局核查尚未发现。现督促物业,小区生活垃圾桶每周统一清洗消杀,垃圾收运时必须清空桶体、盖好桶盖,一旦发现异味现场处理。 为切实维护小区居住环境与业主合法权益,我局将持续强化监管、压实物业责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持续跟踪督办:对该小区建筑垃圾堆放、清运、消杀及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开展常态化督查,督促物业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2.强化物业监管: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收集、分类、清运管理,严禁生活垃圾混投,提升保洁消杀、巡查巡检工作标准。 3.加强宣传引导:督促物业通过公告、业主群等方式加强垃圾分类及安全宣传,引导业主规范投放,共同维护小区环境。 4.畅通诉求渠道:持续关注业主诉求,及时回应处理各类反映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反馈。 5.落实长效管理:将该小区问题整改情况纳入物业日常监管,督促建立环境管理与消防安全长效机制,切实提升小区管理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