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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高新区和谐小区13栋二单元401租户养狗,上次投诉过一次。回复反馈过来说租户会在5月5号左右弄走,可是,至今过去15天了,该狗还是没弄走,严重影响居民生活。难道是租户就没法管了吗?
您好,经社区工作人员上户了解,上一次投诉后,13栋2单元401的租户已将狗送走。几天后,家中小孩自己将狗藏至书包内偷偷把狗接回家中。5月21日社区工作人员联系13栋2单元401租户让其今天将狗送走。5月21日下午社区工作人员再次上户,确认13栋2单元401租户已将狗送走,社区包片民警也联系了13栋2单元401租户,确认租户已将狗送走,同时也给租户普及了养狗的相关法律政策,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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