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系水岸华府小区16栋业主,近期发现本楼栋消防通道-1-18层长期被居民堆放杂物(如纸箱、废旧家具等),导致通道严重堵塞,存在火灾逃生风险;消防设施遮挡,延误应急使用;物业巡查未及时制止,无整改痕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第六十条:占用消防通道拒不整改的,对个人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诉求与建议:
立即清理:24小时内全面清除通道杂物,恢复畅通;
加强监管:增设监控设备,张贴禁占告示,每日巡查并公示整改记录;请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整改计划,逾期未落实将依法向消防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