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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在星河汇三号院有套房子准备卖掉,然到物业明确说了房子是不装修不入住的要求他们将装修押金还有垃圾清运费抵物业,对方却说押金和清运费不给退不能抵物业费,不装修还不能抵不能退这合理合法吗?
月湖区住建局回复:您好!装修押金和垃圾清运费不是不退,是交房的时候需要缴纳的费用,装修押金等装修完成后入住三个月没有违规装修、渗水的情况下,可以到物业中心申请退费(防止防水没做好,楼上楼下邻居引起纠纷)。卖房子的话,可以到物业中心交接,物业中心会告知新业主费用,装修垃圾清运费及装修押金都可以转给新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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