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问政鹰潭!

首页 >关于地下车库停放电动车是否符合消防要求

问政详情

  • 问政时间:2026/5/18 11:13:09 匿名网友  对  月湖区部门  提问 问政类型:投诉

    月湖海亮首府地下车库长期混停电动车和机动车,尤其部分电动车直接停在车位和机动车挨着停放,该问题已经反馈多次。 根据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机动车库与非机动车库(尤其是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必须进行有效的防火分隔,具体要求如下: ‌必须设置独立防火分区‌: 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应与机动车停放区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小时的防火隔墙‌ 和甲级防火门完全分隔,防止火势蔓延。若共用地下空间而未设实体墙隔离,即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禁止混停混放‌: 多地消防部门明确指出,地下车库内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混停、且未落实防火分隔的行为,违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属于典型火灾隐患。 请问是否符合?

官方回复

  • 回复时间:2026/5/25 10:30:54 回复部门:月湖区

    月湖区消防救援大队回复:一、基本情况 海亮首府小区规划建设8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点位(其中1处设6组,每组可停放约20辆)及8处地面划线停放区域,但现有停放泊位仍存在缺口。受车位不足影响,部分业主违规将电动自行车停放至地下停车场。我单位持续常态化开展巡查管控,有效压降违规停放行为,但该问题具有反复性、滞后性,存在检查期间临时挪离、日常时段违规停放回潮的情况。 二、相关建议 (一)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我单位安排专人深入辖区小区,实地摸排小区实际情况及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问题,同步核查周边可规范停放电动自行车的场地条件。 (二)强化物业联动管控。主动加强与小区物业的沟通对接,督促物业落实日常巡查监管责任,规范开展车辆有序挪移;告知物业地下空间停放电动自行车相关新规,严格对照新规妥善处置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问题。 (三)深化部门协同联动。在全面摸排辖区路面停车条件基础上,依托区政府统筹调度机制,积极对接相关职能部门、月兴集团,推动增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及充电点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