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反映车辆首次违停未适用首违免罚、申请免予处罚的诉求,现答复如下:
关于首违免罚法定适用条件 依据我省轻微交通违法首违警告相关执法规范,对违停类轻微违法适用不予罚款记分的首违免罚,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交通事故、道路拥堵,未占用消防通道、盲道、公交站台、学校医院严管区域等禁停重点区域,当事人可及时改正; (2)机动车及驾驶人以往所有交通违法记录均已处理办结; (3)机动车、驾驶人在本次违法发生地本省范围内,近 2 年内无任何交通违法记录。
本次不予免罚核查结论 经公安交管综合应用平台全省联网核查,您名下车辆 / 驾驶证在本省近 2 年内存在交通违法记录,未达到 “本省 2 年内无交通违法记录” 的硬性认定标准,不符合首违免罚全部适用条件,故本次违停依法予以处罚,无法按首违警告免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