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鹰潭市信江新区信江一品购买商品房,已按要求提交购房补贴全部材料,符合申请条件。
2025年12月12日收到12345热线答复:因申请人婚姻登记时间晚于生育时间,暂时不发,待市住建局明确后再发放。
至今已过去较长时间,仍未收到明确结论与补贴款项。
现提出诉求:
1. 请鹰潭市住建局、信江新区住建局尽快明确购房补贴生育政策认定标准;
2. 根据国家现行政策,非婚生育、补领结婚证均属合法,不影响相关权益认定,不应以此长期暂缓发放补贴;
3. 本人材料真实齐全,恳请尽快审核通过,恢复补贴发放流程,及时拨付资金。
请平台予以督办,谢谢!